醉驾追尾事故应由醉驾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在于醉驾行为当事人对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
同时在一般情况下,醉驾行为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保险公司不会予以赔偿。醉驾追尾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醉驾行为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除此之外,醉驾者还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醉驾追尾事故怎么处理
醉驾追尾事故处理情况如下:
1、酒后驾车追尾的一般交通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并且驾驶员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的地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2、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涉嫌饮酒、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以拘役和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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