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住院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支付责任,同时您可以与对方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费用或自己垫付。在要求赔偿时,请提供医院发票。如对方已垫付费用,您可以在以后的赔偿金额中扣除。如果您需要救助基金,可申请相关帮助。
交通事故住院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支付责任。此外,您可以与对方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费用。当然,您也可以选择自己垫付。在您要求赔偿时,请提供医院发票。如果对方已经垫付费用,您可以在以后的赔偿金额中扣除。如果您需要救助基金,也可以申请相关帮助。
交通事故住院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所有人承担的。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所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的住院费用由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所有人承担。
交通事故住院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支付责任,同时您可以与对方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费用或自己垫付。在要求赔偿时,请提供医院发票。如对方已垫付费用,您可在以后的赔偿金额中扣除。如需要救助基金,可申请相关帮助。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应由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所有人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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