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如下:
(一)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
(二)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
(三)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四)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一、债务免除的性质是什么特点是什么
债务免除的性质:
一、免除是契约;
二、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
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二、债务免除的效力有哪些呢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三、债权人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是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要件有:
(1)免除须作出意思表示。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
(2)免除须向债务人作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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