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如何认定财产转移
法院认定转移依据是在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且该类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差异是很大的。比如说对于银行存款认定转移资产的行为:1.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2.且大额资金的进出不能做合理解释。3.该笔大额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的流水相比是明显异常的,即大额资金的进出不是常态。
二、什么是恶意转移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也就是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恶意转移财产的认定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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