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双方虽然不一定会把各自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但往往会在债务问题较为重视,比如甲乙双方通常会口头或者书面约定谁借的钱由甲来还,虽然约定同居债务由甲方承担,但不意味着另外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恋人因感情不和或者其他原因分手时对于双方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往往会通过协议来解决,是不是有协商约定同居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就可以不用还钱了呢?
首先需要看协议的效力。一个协议,通常情况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也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那么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对于协议双方是有约束力,如果对方不按协议去做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
确定协议有效后,还牵涉到债权人是否知情的问题,因为如果是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约定同居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债权人不知情,则该协议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双方追讨债务。需要注意:债权人不知情的,可以向双方追讨债务,这不说明协议无效,只能说协议的效力对抗不了第三人,对双方仍然是有效的,一方可以在清偿债务后依据协议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一方追偿。
当你遇到类似分手双方协商同居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又被债权人找上门要债的情况,先不要着急,第一步是确定该债务是否为同居期间的共同的债务,其次是协议是否有效,如果确定协议有效后,找到债权人知情的证据,然后跟对方理论,即使遇到对方以起诉为要挟大不必慌张。如果是涉及三两千块的债务纠纷最好大家坐下来谈妥,不必要说闹上法庭,找律师打官司。如果涉及的债务是比如双方一起买车、购置贵重家具、首饰等,最好还是先找专业的同居债务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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