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害。与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交通肇事罪限于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在此之外的,应按后两罪处理。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是过失,后两罪是故意。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有什么
一、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有什么
1、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有四个区别: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2)犯罪行为方式上不同;
(3)犯罪行为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
(4)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第二款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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