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龄
时间:2023-04-07 11:43:20 3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养老保险领取年龄规定

业养老金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年龄不一样,具体如下:

1、企业养老保险:根据我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企业职员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即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但不包括因病提前退休与特殊工种退休两种情形。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即可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保险年龄为60周岁,没有男女分别。

凡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

女工人退休年龄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即符合退休条件的女职工,身体健康,工作需要,按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相应操作办法,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一个月之前,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其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迟,延迟的年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并应按整年操作,但最长不得超过55周岁。

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即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

《劳动法》施行之前,企业中原由干部或聘用制干部担任的工作职位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职位,都确定为管理技术岗位。

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产操作岗位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

养老保险领取常见问题

1、参保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如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答: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延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至65周岁。

(1)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参保缴费;

(2)具有本市户籍满十年;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满十五年。

缴费基数为当年使用的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延长缴费时间至65周岁,缴费年限仍不满十五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当年使用的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8%,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对不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经本人申请,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允许继续参保缴费至满15年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上述人员允许继续缴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

2、参保人在多个地方工作并参保,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答: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是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如果参保人员的参保地和户籍地是一致的,应在户籍地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如果参保地和户籍不一致,就应在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办理退休;如果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就在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办理退休;如果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十年,则参保人就把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户籍地,在户籍地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养老保险如何领取?

养老金的领取需要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主要有下面几个情况:

1、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可以在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2、户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在参保人缴费满10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

如果参保人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则到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如果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10年,那就需要把养老关系转回户籍地,并领取养老金了。

综上所述,我国最早实行缴纳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开始的,在国企单位试行劳动合同制,并开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以上就是ask.com为您解答的养老保险政策从哪年开始的问题及相关内容。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想了解,欢迎咨询ask.com律师。

三、上海养老金领取年龄规定

申请条件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四、如何领取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通常有定额、定时或一次性趸领三种方式:

1、领是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

2、额领取的方式和社保养老金相同,即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社保养老金是以月为单位时间,而商业养老保险多以年为单位,如按年给付的方式。

3、时自然就是约定一个领取时间,根据养老保险金的总量确定领取的额度。申领养老金有哪些条件经社保部门审核,您如果满足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两个条件,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并一次性支付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终结地方养老保险关系。缴费年限条件:如果您是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6月30日(含本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如果您是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7月1日(含本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在1998年7月1日(含本日)后参保,缴费累计满十五年。退休年龄条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注:如果您是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或井下高温作业累计满9年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且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还有一种情况,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即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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