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需要下列犯罪构成:
1、本罪主体为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一、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名及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3、主体要件,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二、绑架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1、诈骗罪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3)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2、绑架罪
(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主体。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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