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决离婚。会对夫妻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后六个月之内,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六个月以后,可以重新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第二次开庭后多次时间宣判结果?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最完善最健全的,保护着老百姓们的利益和权力,保护着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到损失,那么第二次开庭后多次时间宣判结果?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对开庭审理直到宣判的时间进行具体的规定,但是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是有明确的时限的,下面就让我们具体的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第二次开庭后多次时间宣判结果?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宣判的具体时间,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第二次开庭同样要履行第一次开庭的程序,通知所有诉讼参与人。如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通知书的送达时间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开庭后多次时间宣判,这个确实是没有明确的时间来规定,是要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来决定的,有的案件比较复杂,涉及到的人和事都很重要,所以时间相对来说就慢一点,相反,如果案件相对简单的话,审理的速度可能会快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