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房屋委托公证可以在异地公证。因为公证地通常是公证当事人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要带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别人办继承权公证的,要交继承权证明;委托书或委托合同等资料进行公证。
一、委托书需要去什么部门办理
在有资质的公证处办理。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如何进行继承权公证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
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三、房屋公证所需的手续是什么
房屋公证所需的手续是:
1、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经审查,可以进行公证发给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
全文9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