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a)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c)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d)品行良好;
e)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f)未受过刑事处罚,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g)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h)在本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i)经所在单位同意
数量限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司法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修订)第12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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