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控股股东不一定是同一人,但可以是同一人。它们是不同的概念。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具备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经济组织,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人内部管理制度,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义务的人。可能是公司里的任何人。只要他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行事(无论是长期授权还是与某一事项有关的授权),他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出资人。一般来说,公司的法人是董事长(即持有最多股份的人)。法人享有经营管理权,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权。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方为有效。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享有收入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和经理选任权。《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的决议,公司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间没有规定。表决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或者三分之二通过。它只要求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同意,体现了股东意思自治的原则。公司的法人和股东不必是同一个人。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人内部管理制度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义务的人,可以是公司的任何人,只要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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