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部分都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各城市条件要求大致相同,但也有一些差别。以北京为例,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一)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二)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您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安置房按揭是可以的吗
1、安置房能否按揭,主要看以下几个因素:
(1)看土地证是国有还是集体的,如果是集体的就不能按揭;
(2)看能否上市交易,如果不能则无法按揭;
(3)看是否有房屋产权证,如果没有则无法办理按揭。
2、个人贷款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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