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本市户口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任一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
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申请资料:
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完全或丧失劳动能力,另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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