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应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网址:http://wsbs.hizho.gov.cn)中搜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项目,申请人登录网上系统填写提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及其他申请材料,网上提交提交资料后,应到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与窗口办理流程相同。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先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在线提出申请,然后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报送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视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a)补正材料。对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在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后,应当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明确的补正期限内,一次性予以补正申请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退回申请材料,行政许可程序终止;
b)准予受理。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c)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实施机关不予受理,制作《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
3.发证
经实施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经实施机关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证后监督性现场审查
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对获证单位实施证后监督性现场审查。证后监督性现场审查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置现场审查实施规范》开展。在后续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且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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