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精神损失费。符合法定情形就可以要求。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存款该怎么办
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查对方的银行卡号,也不知道在哪个银行有存款,更不清楚有多少存款。
离婚时如果想分割存款,应该怎么处理呢根据我们的实际操作办法,有以下办法可以使用:
1、如果夫妻还住在一起,在对方还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收集对方的银行卡及账户信息,可以用手机拍照。
2、立案后,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持法院调查令去银行调查。每个地方不一样,在杭州,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的。
通常的做法是,只要知道对方一个卡号,通过查这张卡的转账流水,就可能会发现他的其他银行卡,然后继续申请调查令,继续调查。
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查到对方相关的银行卡,还可以查看对方银行流水中是否有大额转账。
如果对方对于一些大额转账说不清楚,有可能构成转移、隐匿财产。那么法院不但会判决分割这部分的存款,还可能会判决隐瞒、转移的一方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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