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不是所有的欠债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确切地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就是逃废债。
所谓“有履行能力”是指有收入来源,或者虽无收入来源,但有可供履行债务的资产,能够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从债务人主观上来看,逃废债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积极地逃避履行债务,另一种是消极的不作为。我们通常把前一种称之为“恶意逃废债”
恶意逃废债刑事责任
逃废债负什么刑事责任,关键是看其采取什么方法构成犯罪,若采用拒不执行判决、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被查封冻结财产或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进行逃费债务,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如果以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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