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兵团专利与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适应当前全国专利与知识产权事业的形势要求,配合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设和专利工作体系的改革,提出了兵团专利与知识产权工作措施。
我国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专利法》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专利工作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专利申请量100多万件,已跻身于世界专利申请大国的行列,一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专利制度展现在世人眼前。WPO将知识产权保护列为其管辖范围内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重的三方面内容之一。我国在1998年机构改革中,在国家大力精减机构、压缩行政编制的情况下,将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增加了编制和职能,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和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与此相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管理局已更名为“知识产权局”。专利与知识产权工作在西部大开发中作用日趋明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在全国均居第二十几位,在西北五省区居第二位,那么兵团的专利工作现状又是怎样一种情况呢?以下为笔者拙见,旨在探讨兵团专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对策。
1、兵团专利工作现状
1.1机构
1.1.1专利管理机构:兵团于1994年成立专利管理处,设在兵团科委成果处,除农八师(石河子市)设立了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外,其它师(局)均没有设立专利与知识产权工作部门。
1.1.2专利服务机构:兵团现有两家专利代理机构:兵团专利事务所和石河子市专利事务所,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人员10人,占全疆代理机构6家的三分之一。近几年专利代理量在每年150件左右。由于兵团专利管理处尚未有专职工作人员,这两家专利代理机构在业务上主要接受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指导。
1.2专利业务开展情况
1.2.1专利宣传普及:兵团科委分别于1999年6月和2000年10月举办两期专利与知识产权培训班,来自兵团有关部局负责人、各师(局)科委、科研机构、院校及企事业单位的近100人参加了培训。兵团企业的科技管理干部和其它专利管理工作者部分参加了自治区的业务培训和专利业务活动,兵团各级科技管理干部部分参加国家有关的业务培训。兵团的两家专利代理机构承担了一些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任务,参加“3.15”大型群众性宣传、在有关展览、会议上积极宣传普及专利知识。
1.2.2专利申请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兵团系统累计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已公开的)约900件,约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15%,其中职务发明申请170余件,占总申请量的20%.职务发明中农业领域的发明创造占大多数。
兵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万人,团(厂)以上科研机构160个,高等院校办科研机构10个,大中型企业办科研机构17个,从事科技活动人员共4600人,1983年至1999年,兵团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0项,农业部科技进步奖及丰收奖38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奖160项,兵团科技进步奖719项,累计获奖的科技成果927项。然而这些科技成果的专利申请则不尽人意。如果按兵团系统累计职务发明专利申请170余件计算,专利申请量占获奖成果总量的18%.
2、存在的问题
2.1机构不健全,人员未落实:专利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极强的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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