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路不构成诈骗,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去找到债务人,让债务人继续的还钱。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一、欠债六千怎么办找不到人法院会怎么判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无借条欠款应该怎样追讨
无借条欠款追讨方式:
1、没有借据。如果证人能证明债务人何时何地向债权人借款多少债务。只要证人是与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人的证言就可以被法院接受作为证据;
2、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记录与债务人的谈话。如果债务人在谈话中承认自己有贷款行为,没有偿还,只要债务人不是在债权人用非法手段逼迫的情况下自愿说出来的,那么这样的录音也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债权人有债权。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追债。证人证言的证人必须出庭证明,否则不会作为证据受理。当然,除非证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证人必须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录音等证据需要毫无疑问。
三、欠债还钱只需要借据证据够吗?
欠债还钱只有借据证据,通常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实际履行了借款的行为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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