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14岁同居是否犯法
14岁同居是否犯法,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与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同居不属于犯法;
2、但是如果双方发生性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成年14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一律被视为强奸。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二、猥亵和强奸有哪些区别
猥亵和强奸区别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虽然两种罪行都侵犯了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犯了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犯了性交以外性权利的自愿选择;
2、客观上,不同的强奸罪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妇女处于不敢、不能、不知道如何反抗的状态,强奸妇女。强制猥亵罪是指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但没有性行为;
3、主观上不同的强奸罪是故意与受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强制猥亵罪是故意侵犯性交以外的性自由。也就是说,强奸罪有通奸妇女的目的,而强制猥亵罪没有通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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