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18岁是可以结婚领证的,但是一同领证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且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也不得有配偶。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补办结婚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补办结婚证需要双方到场的。但若仅因丢失而需要补领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满足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条件,才可以登记结婚。且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登记。
二、关于结婚登记,主要存在哪几方面原则性的规定
1.自愿原则。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这是实行婚姻自由的必然要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法定婚龄问题。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结婚年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禁止结婚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了两类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结婚登记程序。我国实行严格的结婚登记制度,法律不承认未经登记的任何形式的仪式婚或宗教婚。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
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律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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