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一、道路交通事故公安调解赔偿有哪些特征
道路交通事故公安调解赔偿的特征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交通警察按照程序主持调解。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2、经调解后根据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交通警察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同时又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4、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责任及调解结果”栏内载明有关情况。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如果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或者到保险公司进行调解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三、交通事故和解书什么内容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5、赔偿方式和期限;6、调解终结日期。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全文6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