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管制对家人没有影响。首先,管制是对一个人的惩罚,与他人无关。判决一般不会影响家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控制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三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机关无权行使。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级公安机关、公安分局、县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注意实施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的作用,有利于防止无限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哪些人可以判处管制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即管制最长也不得超过三年。
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如初次打架、寻衅滋事,就可以判处管制。
2、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如抢劫犯、杀人犯等,人身威胁大的犯罪,就不可能判处管制。
三、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