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是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危害着其他人及公共秩序的安全,因而,飙车是是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构成犯罪。
2011年5月1日起,修正案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正式实施。“危险驾驶罪”设定了两种情形:
1、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俗称“飙车”;
2、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这意味着飙车和醉酒驾驶不再是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而是一种犯罪行为。
如果被查实,机动车驾驶人将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审判。危险驾驶罪将由法院量刑,处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市区飙车什么罪
不一定构成犯罪,看情节严重,一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飙车行为的界定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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