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时间:2023-05-29 20:15:26 2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贷款对象: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已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依法签订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须具有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须具有管理职能部门批准的文件;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总额的30%,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有30%的自筹资金;

4、同意按照法定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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