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住房城乡建造部下发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存借款利率。以住房公积金借款额80万元、借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法为例,降息后借款人每月少还112.56元,30年一共削减利息支出40521.6元。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借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1.85%下调至1.6%。
3、从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下调至3.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25%下调至3%。
一、公积金怎么贷款
1、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的书面申请,还应该要填写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且要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2、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的资格还有相关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以后,借款人可以和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者是协议,同时还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应该要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相关的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以后,就可以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4、借款人还要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的情况,随后要到银行进行测算,这样就可以得知贷款的金额还有每月的还款数额。同时还可以根据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都要提取一次;
5、在还款方式上,相关的人员还可以选择余额冲贷法的方式,也就是提取的公积金首先要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商业贷款上的本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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