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要履行哪些职责
时间:2023-06-28 20:24:25 2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承担以下责任:

1、保证会计帐簿的真实、完整;

2、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实行会计监督;

3、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

4、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一、公司做假账怎么处罚

公司做假账的处罚如下: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前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假账可以分为两类:

1、假账真算是会计用以记账的依据本身是虚假的,那么即使它的会计核算再认真,最终产生的会计报表数据也依然是虚假的;

2、真账假算是会计用以记账的依据是真实的,但后期的加工处理却采用了弄虚作假手法,最终导致财务报表数据失真。

二)、假账表现形式如下:

1、伪造、篡改、不如实填写原始凭证;

2、白条顶库;

3、取得虚假发票;

4、自制假单据、虚开发票。

综上所述,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均对做假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二、关于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具体怎么判刑

行为人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且犯罪情节严重的,法院一般会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应当承担以下刑事责任: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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