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数个月后移交检察院,其中要侦查、移交、公诉、审判等程序。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法院移交检察院多久审结
检察院移交法院开庭时间有以下规定:庭审时间列入庭审终结期限,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1、简易程序;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审结;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2、一般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至迟三个月内宣告判决。可以判处死刑或附带其他民事诉讼的,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管辖权发生变更的,审理期限自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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