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案是专属管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确权案件属于不动产纠纷,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一、卖房合同的管辖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应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定,即若是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是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按照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规定,确定纠纷处理的管辖法院(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
二、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按照现行民诉法的规定,只有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实行专属管辖:1、不动产纠纷案件;2、港口作业纠纷;3、继承遗产纠纷;由于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不属于上述纠纷的任何一种,因此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但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但是当事人只能在运输始发地、目的地以及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之间约定。
三、房产诉讼受理范围及诉讼管辖
房产诉讼受理范围:大多是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于不动产诉讼,是专属管辖的一种。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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