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即使双方复婚的,离婚协议依然有效。
但夫妻复婚后原离婚协议的效力,应从人身和财产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方面,原离婚协议书涉及子女抚养方面的条款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了。但另一方面,涉及财产分割方面的条款,却不因男女双方的复婚而失效。
公证了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是更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这也并不保证此时的离婚协议书就一定是有效的。如果一方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的字,那么这样的离婚协议书即使经过了公证,那也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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