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定义是什么?
时间:2023-04-29 17:40:14 2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人格权法,是指维护主体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为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人身权利的法律的总和。

人格权可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而享有的基本权利。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具体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表现了近代法制观念从注重财产保护发展到更为注重自然人人格利益的保护,表现了司法裁判为顺应时代潮流而对立法的超越和突破。

系的法律表现,其保护对象为自然人人格利益之总和,具有解释,创造和补充立法上明定的特别人格权的功能。

故民法就一般人格权作的规定,仅适用于自然人而不适用于法人

公民、法人固有的与其不可分离的利益。是人身利益的一种。人格,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能够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它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由生命、健康、名誉、姓名、肖像等要素构成。这些要素是任何公民都必需具备的,是公民最基本的需要或利益。

人格利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非物质性。人格利益不具有物质外形,因此它不同于财产利益。

(2)无差别性。每个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受职业、职务、文化程度、财产状况、种族、性别、年龄等因素的限制。

(3)专属性。特定公民的人格利益为其所专有,不得转让、继承,通常不得剥夺。

(4)与人身或法人实体的不可分离性。人格利益的存在与公民、法人和存在相始终。

(5)法定性。公民、法人能够享有哪些人格利益,通常由法律明文规定,由法律直接赋予,无需借助法律事实。

人格权和人格利益在法律上来说都是独立个人的权益问题,所以有关的当事人在进行问题的处理时需要进行一定的划分,但是具体的问题处置有时不需要当事人进行比较,但是有关的利益输送会造成自己错误出现,因此自己要积极的践行有关的规定。

全文7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人身权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新时间:2024-01-22 17:30:09
查看人身权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人身权 最新知识
针对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定义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定义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