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取消离婚登记冷静期,离婚后仍可办理结婚登记,但需提供无配偶证明材料。这意味着,离婚后想要再婚,只需要提供无配偶证明材料,而无需等待冷静期结束。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进一步推动我国婚姻的稳定和和谐。
离婚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没有规定必须携带离婚证。
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能否办理结婚登记,无需离婚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应当要求离婚证或者不离婚证明。因此,若要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不离婚证明。无法提供离婚证或者不离婚证明的,则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无需离婚证。
虽然离婚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规定必须携带离婚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若要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不离婚证明。无法提供离婚证或者不离婚证明的,则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根据法律规定,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无需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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