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须知(提存)
一、用于清偿债务的提存公证
1.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2.若单位(企业)为申请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职务证明,如需委托代理人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提存所依据的到期债权文书或合同(协议)书。
以上证明材料应提供正本和原本。
二、用于担保的提存公证
1.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若担保提存公证、则提存人和提存受领人均为申请人。
2.若单位(企业)为申请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职务证明,如需委托代理人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提存所依据的到期债权文书或合同(协议)书。
以上证明材料应提供正本和原本。
1、公证事项视不同的案件类型,可在户籍所在地、行为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2、公证事项在从受理当天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案件核实时间)。3、办证地点:南海公证处(本部)或各镇街公证服务点。4、办理流程:咨询--受理--(核实)--审批--(翻译)--制证--取证--归档。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大院内
咨询电话:0757-86220271
传真号码:0757-86221242
网址:http://gzc.nan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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