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合同应这样赔偿:
1、债权人通过行使终止权终止合同,与债务人不再履行原支付义务,提供的支付必须返还;
2、预期利益的赔偿按差额计算。债权人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所支付的金钱价值与债务人支付的金钱价值之间的差额;
3、当债务人已经提供了部分支付,但剩余部分没有履行时,全部终止、部分终止和损害赔偿与预期利益赔偿的关系也不同,因为合同可能全部终止或部分终止。全部终止的前提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提供的支付不享有利益。至于债权人是否对部分支付有利益,应以债权人通过订立合同所追求的利益为出发点,调查部分支付的保留是否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债权人的利益。
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承担责任吗
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的意见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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