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若需要诉讼离婚,则需根据自身的具情况,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能否在异地办理
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1、双方同意离婚的,必须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得异地办理;
2、一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异地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诉讼离婚。住所是指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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