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股东会决议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被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机关的吊销决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国地税联合办证已办理国税登记注销的不需提供)
4、发票缴销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的发票。
5、已办理社会保险费参保和缴费登记的纳税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欠社会保险费证明。(注销前办理社保注销,未办社保户请附未办社保说明盖公章)
6、国税注销资料主要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通知)、企业所得税申报审核表、纳税(增值税)稽核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国税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7、清算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8、本月的申报信息
9、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近三年和本年的企业所得税(在网上下载表格到大厅申报))
10、地方各税费核查表(近三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a、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b、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c、清算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d、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处置情况明细表。
12、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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