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2005年12月个人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什么时候开始交年费?应该交多少?是怎么计算的?
2、2002年5月个人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2007年按第几年的年费标准交纳?是如何计算的?是从2002年5月到2003年5月算一年,还是不论几月份申请,申请的那一年就算一年?
3、个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事务所应该收取哪些费用?登记费450元,受理费1000元,是否合理?
答:1.年费问题其实不用这么复杂的计算,因为开始交年费,也就是第一次交年费专利局会下文件,交什么费,交多少上面都会写的清清楚楚。那个是专利局下的文件,交也是直接交专利局,所以只用照着交就可以了。
2.2002年5月到2003年5月算一年,还是不论几月份申请,申请的那一年就算一年,这个都不一定,有时候还可能免第一年的年费,这要看专利局审查进度。反正第一次专利局会下文件,看是交第几年的,再之后是第几年,就交第几年的年费。
除了第一次交的费用里面除了年费还有印花税、登记费外,以后都只交年费。
个人实用新型年费:1-3年:90元;4-5年:900元;6-8年:1200元;9-10年:2000元。
3.事务所收取费用一般为2个部分:专利局规费75元+事务所代理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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