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内容应该如何写,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借条的内容该怎么去写
1、借条与欠条
两种常见的格式:
(1)今借张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
(2)今欠张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
对于(1)适用于单纯的借款,对于(2)适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货后没给钱,赌输了欠钱,用餐后没带钱等情况。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借条,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也不会因此事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但是第二种情况,就容易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一般都会产生一个为何,因何,怎么欠钱的问题,问题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时会比较麻烦,会发生和稀泥的情况,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比如,赌钱输后打的欠条,闹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条也是白打,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事情,赌是非法的,因此产生的欠条,就是非法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还款时间
二种常见的约定:
(1)今借(欠)张三100元,还款时间为:2001年1月1日。时间:2000年1月1日,李四。
(2)今借(欠)张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
其中(1)是约定了还款时间的,这类要注意了:有两年的有效期。比如,(1)是约定了在2001年1月1日还款,在2003年1月1日前,对方没有还款,自己又没有催对方还款或没有证据证明催对方还款了(下面要讲),那么,过了2003年1月1日,这笔款就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了。有什么后果呢过了这个有效期,你还可以问对方要钱,但是对方不给,你就不能到法院去了,法院不再受理,受理了也是驳回起诉。也就是说,法院不在过问此事,国家不再帮你了,你不能通过强制执行来要回这笔钱了。正常情况下没有超过的,对方不还到法院起诉,然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但是过了时效的,就不行了。
什么是没有证据证明催对方还款了呢一般情况都是通过电话、或当面催要,一般人不会录音,但到了法庭,一切看证据,对方如果不承认,那么,就是没有证据。如果你的朋友家人出来作证,那都是你和你有关系,到庭上证明力很低的,也相当于没有证据。这两种情况,就是属于没有证据证明催对方还款。
如何防范呢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要求对方还钱时或录下音,或重写、另写借(欠)条。这样诉讼时效就从你要求对方还款的日子起后推二年,你可以多次要求,每要求一次就从你要求的时间起后推两年,这样就不会超过两年期。比如,2001年1月1日是对方的还款日,到2003年1月1日满二年,那么,在2003年1月1日前,要求对方还钱时,录下音,或让对方重写或另写借(欠)条,从这个时间起后推两年,快到两年时,再要求对方还钱时,录下音,或重写或另写。依此类推。
重写就要注意,以前发生过在重写借条时,对方写之前要求收回借条后把借条吃了或撕了的例子。另写也行,另写格式为:本人2000年1月1日借张三100元钱,本人保证在2004年1月1日钱还款。年月日。录音也可,录时应注意让对方说出是什么时日,如果录音显不出时日,起不到延长诉讼时效的效果。
(2)是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很多人认为这样的不好,恰恰相反,这样打的条对自己有利。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你可以想什么时候要,就什么时候要,过十年要行,二十年也行,不存在上个例子中的所说的两年时效的问题。严格的讲,也存在,只不过,这个两年时效,是由你来定的,自你第一次开始要求对方还钱起算后推两年。如果对方拿不出证据证明你第一次要钱的时间,那么,两年的时效,又要从对方有证据证明你要求他还钱时起算后推两年了。
3、利息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
(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欠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能打赢官司的期限。当然如果对方愿意偿还的话,欠条一直有效。
这里说的有效期就是诉讼时效期间。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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