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到当事人时,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立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一、拘留如何进行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二、行政处罚法的生效日期
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未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招致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载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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