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入股退股时原则上不是退现金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全部股权,或者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进行退股。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登记成立以后,股东是不可能退股的,想要“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不管怎样,都能够如愿以偿的达到“退股”的目的。
3、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公司法》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条件,该条规定的情形之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4、请求解散公司,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这是其中一个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当然还有其他情形也可以解散公司,在这里不一一列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二、股东退出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退出公司的两个条件如下:
1、公司法规定的三种法定情形,即: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
2、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股权收购作出判决。
三、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怎么做
1、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分立时需对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公司分立还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另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所以当公司分立时:
1、股东可以依据分立协议约定持有股权(财产)和承担债权债务。
2、但投票反对分立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3、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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