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发函在司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包括解答有关咨询、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有关援助、转交申请材料、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有关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应当有值班律师在场、代理申诉、控告以及承办有关援助机构交办的别的任务。
律师发函的作用包括:
1.解答有关咨询;
2.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有关援助,转交申请材料;
3.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有关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有关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应当有值班律师在场;
4.代理申诉、控告;
5.承办有关援助机构交办的别的任务。
律师发函的作用
律师发函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主要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关系的和谐。律师发函具有以下作用:
1. 维护当事人权益:律师发函可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来制止侵犯权益的行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2. 促进法律关系和谐:律师发函可以在沟通当事人之间矛盾,化解纠纷,促进双方达成和解,维护良好的法律关系。
3. 加强法律宣传:律师发函可以向公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法治的建设。
4. 规范法律行为:律师发函可以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规范,提醒其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5. 提高法律效率:律师发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提高诉讼效率,缩短诉讼周期,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总之,律师发函在维护当事人权益、促进法律关系和谐、加强法律宣传、规范法律行为和提高法律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律师发函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具有维护当事人权益、促进法律关系和谐、加强法律宣传、规范法律行为和提高法律效率等作用。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律师发函可以帮助当事人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达成和解,维护良好的法律关系,提高法律效率,规范法律行为,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法治的建设。因此,律师发函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关系的和谐、加强法律宣传、规范法律行为和提高法律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