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离婚协议更改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可以在双方尚未领取离婚证时随时更改,但若更改协议导致无法办理离婚登记,则可以通过起诉离婚。另外,若双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则可以起诉并主张撤销部分或全部内容。对于办理离婚证的具体流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更改离婚协议:
1.双方尚未领取离婚证,因此可以随时更改离婚协议,如果这样做导致无法达成协议且无法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可以通过起诉离婚。
2.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并且可以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那么可以起诉并主张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部分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办理离婚证在哪里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办 理 离 婚 证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四十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
(二)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明;
(三)第三人身份证明(如有);
(四)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零四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流程: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提供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明以及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进行询问,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对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办理离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明以及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结语: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办理离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明以及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办理,如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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