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的广告一般为要约邀请,但是如果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认定为要约: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一、公司派发的宣传材料属于要约和邀请两种中的哪一种
公司派发的宣传资料构成要约邀请。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都为要约邀请。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二、邀请函的要约函和要约邀请函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主要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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