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上午,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将每人20万元人民币的特殊抚恤金发放到了3·14事件中2名死亡群众的家属手中。对其他死亡无辜群众家属发放特殊抚恤金的工作将陆续展开。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和拉萨市政府的相关负责人30日将特殊抚恤金送到了以纯服饰店中受害者何欣欣和次仁卓嘎的家属手中。3月14日,拉萨市以纯服饰店被暴徒纵火焚烧,何欣欣、次仁卓嘎、杨东梅、陈佳和刘燕等5名花季少女在店内遇难。
何欣欣的父亲何红立得知女儿遇难后,23日从河南灵宝市农村来到了拉萨。何红立捧着20万元留下热泪,他说:感谢政府能及时关心和慰问我们。这笔钱对我们农村家庭来说是巨款了,但是女儿已经走了,再多的钱也不能挽回她的生命。
何红立说,因为家庭贫困,何欣欣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就辍学来到拉萨打工,每月她往家里寄回的500元钱是家里主要的现金收入来源。这么懂事的女儿现在不在了,全家人都陷入悲痛之中。
次仁卓嘎的哥哥旦木真代表家里领到了20万元。他说,父母知道21岁的女儿遇难后痛苦得病倒了。次仁卓嘎到拉萨打工的6年中只回过一次家,父母已经很久没见过她,此后永远也见不到了。
旦木真听说焚烧以纯服饰店的暴徒已经被抓获,激动地说:一定要严惩这些凶手,让我的妹妹安息!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决定,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家属给予特殊抚恤金,特殊抚恤金额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负责人称,其他遇难者的家属身份正在核实中,并将及时向他们发放特殊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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