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有何区别
时间:2023-03-25 08:03:01 4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即应承担法律责任。而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上,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其犯罪对象一般不特定。而聚众斗殴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或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

一、寻衅滋事罪4个要件的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罪的4个构成要件如下:1、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聚众斗殴没有伤人会判刑吗

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存在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等未完成形态。即便没打起来,也没人受伤,如果符合聚众斗殴其他要件,仍构成犯罪。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斗殴罪客观上系复合行为,包括聚众和斗殴,行为人为斗殴而聚众,属于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人聚众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实施斗殴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可以聚众斗殴罪(未遂)处罚,但应综合考虑案件的起因、社会影响等具体情节。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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