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但并没有对性骚扰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规定,使性骚扰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法律概念。学理上认为,性骚扰是指以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并使对方感到不悦的行为。实施性骚扰,实际上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进行处罚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性骚扰罪立案标准
性骚扰罪立案标准: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性骚扰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满足性为目的,用性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该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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