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中还能授权。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商标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一)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二)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三)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四)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个人如何进行商标转让公证
如果这个商标就是你本人注册的话,商标转让者与商标受让双方都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商标转让注册申请书》,《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这点是非常重要的,您在接受转让商标时一定要有这个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在您转让申请提交的一个月之内最好不要更换地址,因为,商标局会在这一个月内邮寄一份受理通知书,若您转移了地址,就会收不到信件,耽误转让时间;第三点,当转让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商标局会给受理人发一份转让证明,当您看到商标转让刊登公告之后,才能正式的拥有这个商标的专属权,如果提前使用这个商标,会引来不必要的事情。
如果这个商标不是你本人注册的话,还需要到本地公证处做个公证书,证明商标转让手续签字是申请人本人就可以了。公证的手续也很简单,需要提供:商标证、转让人本人到现场、转让人身份证、几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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