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都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增资是认缴还是实缴。这个问题取决于公司成立时是否实行认缴制度,即如果公司属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暂时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行业,那么公司增资实行实缴制度,其他公司增资实行认缴制度。对于认缴限额和认缴期限,新《公司法》已全面取消,具体由股东自行约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并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份的有关规定执行。增资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增资扩股决议的决议;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5)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当提交评估报告和法定验资机构验证评估结果和财产转移程序的报告;6)章程修正案或相应修改后的公司章程;7)投资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书);8)新股东资格证书(即新股东身份证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增资的总额为万股,增资价款在年月日前到位。
2、原拥有本公司股股份,现追加投资股股份,追加投资方式为,前后共出资万股,占注册资本的%,;(同意接收为本公司新股东,同意该股东对本公司投资万股,投资方式为,占注册资本的%,)。
3、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后,其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额为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
公司股东会法人(含其他组织)
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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