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人不能成为担保人,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担保人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人,共同借款人是向他人借款并承担债务的人。两人的法律地位存在冲突,不是承担责任的方式。因此,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这种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只有共同借款人有效,担保人没有法律意义,担保条款无效。
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不同
共同债务人与担保人主要是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共同债务人承担的是共同偿还债务责任;担保人承担的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担保责任。共同债务人也叫多数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债务人一方为两人及两人以上。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全文5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