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协议原则上是不可以单独撤销某一条款的,因为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领取离婚证后,就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单独撤销某一条款。但若财产部分存在欺诈、胁迫的,可主张撤销该财产分割条款。
一、离婚时赠与子女的房产能不能撤销
离婚时赠与子女的房产能撤销。简单的赠与与离婚协议的赠与性质不同。赠与合同期间,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赠与。
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所涉及的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与解除婚姻密切相关,不能单独行使任意撤销权。
如果签订协议时不能证明存在欺诈和胁迫,法院一般很难支持。
二、离婚后对房产处理后悔了怎么办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时对双方的财产状况是清楚、明知的,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也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要想重新分割离婚时的财产的主张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公民在民事行为中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法院对这种行为加以保护。同时,法律要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对于出于双方意思自治签订的协议,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是不能反悔的。作为债权人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办理协议离婚后反悔怎么办
办理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办法:如果在婚姻登记机构准予离婚前后悔的,可以明确作出后悔的表示,或不领取离婚证。如果离婚后,只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受损失的一方可以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部分反悔,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分割的部分协议。
全文7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